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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常见的几种情况

日期:2020-08-22 09:09 浏览次数:

1、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

卖方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买家未按时付款卖家要对买家承担违约责任。这时,买家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损失可以参考合同约定或同类房屋的租金计算。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可以要求调低

2、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

卖家或买家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买家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而卖家一般是不办过户手续。卖家不办理过户手续时,买家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家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

3、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4、因黑白合同引起的纠纷

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指的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记录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在因黑白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

但是要特别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但是,这样的规定并不全面,因为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时签订的。如果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为准的话,这时就会难以认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5、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

房屋交付后,买家才发现房子还存有卖家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此时,买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户口迁移属于行政行为即使合同中约定卖家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户口迁出事宜

 

北京市华鹏律师事务所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华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均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多年的执业经验,擅长办理各类难度大、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房屋买卖纠纷事务,以优质和高效的服务嬴得了客户的信赖,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优秀的律师素质,明确的发展方向,专业化的规范服务,科学的内部管理机制,是北京市华鹏律师事务所的特点和优势。